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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讲解
*** 何某某
2020年11月培训背景 一、2019年9月11日--2019年10月17日,县委巡查组对县人大、县政协办等12家单位进行了第五轮巡查,针对巡查发现***要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监督,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的财会人员和财务分管领导集中培训财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制度;
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第二年面临的新挑战……培训讲解内容目录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租用社会车辆问题
三、差旅费
四、办公费
五、会议费
六、物业管理费
培训讲解内容目录七、工会经费
八、关于领导签字报销
九、“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十、“三重一大”制度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
十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十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一、公务接待费存在问题:
1、无派出单位公函或公函落款单位与实际被接 待单位不符;
2、无接待清单;
3、无就餐菜单;
4、同城接待;
5、接待人员超标;
6、在接待费中报销车辆燃油费,未正确对发票归类。我县“公务接待费”执行文件***办公室文件
绥办发[2014]34号
***办公室、***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对象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制定本办法依据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2013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
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3、《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办发〔2014〕7号已废止)(云办发〔2019〕2号最新)
4、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第五条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公务接待标准,指导各镇、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
注:关于接待费具体人均标准,文件未列明,可参考差旅费报销县级伙食费标准(80元/天)第十五条各级领导及其他公务人员来绥开展公务活动,县上对口部门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工作餐原则上15人以上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的安排桌餐。就餐地点在机关食堂或普通餐馆。第十七条公务接待工作餐菜品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注:云办发〔2019〕2号第十三条规定:除重要商务活动等规定允许以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酒、不提供香烟……第二十三条(1)接待费报销凭证须包括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工作餐菜单和财务票据。
注:单位公函包括函、相关工作安排文件、电话记录、工作记录。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采用统一格式填制。(此项新增修改已上报政府,未见正式批文)
注:关于工作餐,如无必要,能不吃建议不要吃,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吃工作餐,但是实际工作中又存在
这个问题,请参照接待费报销,敢吃敢当。第二十三条(2)接待费实行即清即结,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
注:云办发〔2019〕2号规定
第十七条 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对未经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费报销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第二十五条县级机关公务人员下基层确需边远镇XX排工作餐的,派出单位要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有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和主要行程安排,就餐、住宿和用车安排,以及接待费用开支等情况。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各镇、各部门均不得将来绥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租用社会车辆问题存在问题:
1、没有制定完备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或者有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
2、公车派遣任性,没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遣登记;
3、使用油卡无登记记录;
4、租用车辆无协议,无用车记录登记,租车费用标准不一致。
执行文件2017年12月11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编制和标准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问责、附则6章31条,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2011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绥纪通〔2017〕13号关于转发中共*_**《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三、严明公务用车纪律。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长期租赁或固定包租企业、社会车辆,……
意见建议建议各镇各部门制定完善可行的《公车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费用报销规定,并严格执行。
健全租用车辆管理及报销制度。三、差旅费存在问题:
1、重复报销差旅费(一天报2次情况);
2、标准审核不严,多报销差旅费,非处级人员乘坐飞机无处级领导签字;
3、差旅费报销填写不规范,无出差事由,无出差人签字,自己签字同意报销自己的差旅费;
4、报账的票据日期在前,出差时间在后,逻辑不符。差旅费执行文件***办公室文件
绥办发〔2018〕26号
***办公室、***公室关于印发《***法》的通知
执行时间:2018年11月1日制定依据《*_**关于印发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到基层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有关制度的通知》(昭财行〔2014〕69号)
《*_**关***法的通知》(昭财行〔2015〕98号)
结合我县实际。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县级机关,是指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包括县级驻XX以外地区的单位。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驻地内交通费。第二章 交通费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副处级以上人员及相当职务(职称)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其余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乘坐飞机的,须事先经分管的处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乘坐公共客运汽车票价报销交通费。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交通工具往返机场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备注:报销往返机场交通费用当天不再报销驻地内交通费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注:关于车票,监督部门提出外出XX及以外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账,请使用车站或者网约车出具的非定额发票。请乘坐正规车辆出行。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一条 出差住宿费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
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如下:
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赴省外《XX县县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标准表》中所列城市出差的,按表中限额标准执行(详细见附表4);赴省外其他地方出差的,按省内相XX市类别限额标准执行。注意事项1、住宿发票抬头开具单位名称和单位统一代码,具体住宿人员在备注栏说明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在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使用,省市级城市每人每天100元,县级城市每人每天80元,乡镇级及以下每人每天50元。
赴省外出差的,按照省内出差省市级标准执行。第五章 驻地内交通费第十七条 驻地内交通费是指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驻地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的驻地内交通费按出差地标准,以自然(日历)天数(含归程当天)计算包干使用,省内出差的省市级城市(除XX市外)每人每天80元,*_**级城市每人每天40元,乡镇级及以下区域不予报销该项费用。
赴省外出差的,按照省内出差省市级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自带公车不予报销驻地内交通费。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二十一条 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地规定标准报销。
注:原(绥办发[2017]26号)该条款描述如下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实行定额包干。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出差的相关文件应作为出差审批单某某。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审批单应某某“一事一签”审核填报(附件1、2)。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会议、学习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以及往返会议、学习、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备注:该文件未考虑到领导干部长期在外挂职锻炼(如XX市)、医院职工到省市级医院技能提升学习,往往都是一年半载,时间跨度长是情况,有待完善。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10天以内(含10天)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驻地内交通费按差旅费标准报销。超过10天的,10天以内(含10天)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驻地内交通费按差旅费标准报销,10天以外部分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驻地内交通费按差旅费标准的50%予以报销。
县***往返时间未超3小时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县级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职务职级并行人员按并行前职务标准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一条 ***负责解释。注:机关工勤或事业单位工人的技师级别对应中级职称。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1、为防止出现重复报销情况,建议各人的差旅费自行报销及自行登记备查,或单位统一安排人员登记;
2、自制单据,如果某些地方没人签字的就不要设计在单据上,我们提供的模版可以细微修改的;四、办公费1、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费用,不纳入存货的核算范围;
2、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凭证需附详细清单;
3、完善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问题解答与案例分析》 **_* 编印(四)存货
1.单位采购的低值易耗品能否在采购时计入当期费用?
分两种情况,小批量购入即买即用的低值易耗品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大批量购入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计入当期费用。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六条规定:“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进行摊销。将其成本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本成本。”
(1)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的,在首次领用时将其账面余额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2)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的,首次领用时将其账面余额50%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使用完时将剩余的账面余额转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五、会议费存在问题:
购买的资料袋数量超出实际到会人数,造成资源浪费。六、物业管理费存在问题:
2018年支付2019年的物业管理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而是一次性支付,存在风险。
注:此类支出应当在享受服务之后进行支付,确保资金流向安全。七、工会经费存在问题:
1、无经费开展工会活动,在行政公用经费中划拨,不能保障单位日常公用开支;
2、未严格执行“一事一方案”划拨经费,未按规定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采取现金形式发放活动经费。
注:支持工会活动应根据单位资金情况,量力而行。在充分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前提下适量支持。并严格经费报销。八、关于领导签字报销1、意XX确。签字格式:同意在XX经费中列支XXX(大写)元。
2、注意报销金额与领导签字金额大小写相符。九、“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办公室文件
绥办通〔2015〕21号
***办公室关于转发《XX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昭办发〔2015〕17号)的通知
2015年9月1日起执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 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民主决策、监督制约、程序规范”的原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主要领导负总责。
第四条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第二章 工作原则第五条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由副职领导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制度。凡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编制管理、工作人员选拔任用、调整、调入、录用聘用、评先评优等事项,由干部人事部门(科室)会同分管领导提出议题,提交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和程序事先设定,并提前通知班子成员,不准临时动议。第六条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副职领导直接分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财务会签、集体讨论、财务公开的原则,明确不同数额资金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和安全。日常性一般费用支出由相关部门(科室)提出计划,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大额度资金支出先由相关部门(科室)会同分管领导提出计划,报班子集体研究,严禁将大额资金拆分审批。财务开支票据坚持“三人会签”(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会签)制度(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除外)。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票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七条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政府采购,由副职领导直接分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和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并对采购商品需求、预算、质量按规定执行监督。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应由采购单位相关部门(科室)提出计划,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八条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标,由副职领导直接分管。凡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实行公开、公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p>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
第三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工资、奖金收入。(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五)个人贷款转存。第三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七)继承、赠与款项。(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九)纳税退还。(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十一)其他合法款项。第六章 罚则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账务处理提示1、摘要:写明“收款方某某+项目名称”,方便查账;
2、账簿打印,一定要勾选所有“辅助项”,查看确保没有出现一正一负金额相同结余的情况。[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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