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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区域社会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发挥“中心”的辐射牵引作用、“基层治理四平台”的支撑作用、全科网格的底座作用,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区域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治理四平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的文件要求,现就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区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为目标,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区域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基层“微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元分散作战”向“融合协同作战”转变,实现扁平化精准治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努力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建设目标
持续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建成、建好、见效”的要求,实现区、镇街、村社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并发挥实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功能模块,延伸治理“触角”。实现下沉部门执法力量“全下沉”管理,强化组团联村社“抓落实”责任,通过厘清网格工作职责,强化执法力量保障,打造“覆盖更全面、职能更完善、力量更充实、巡查更智能”的常态化网格工作体系。通过网格发现问题、执法队伍解决问题、村社中心协调联动、镇街中心统筹指挥的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发现问题率、村社中心及执法队伍处结问题率显著提升,真正实现社会治理在镇街、村社的力量联通、隐患联排、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执法联动、平安联创。
三、主要任务
(一)升级组织体系,搭建“联动化”三级架构。进一步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区域社会治理体系,***作为全域治理指挥处置平台的联动协调作用,搭建起镇街、村社、网格“防控、执法、共治”三级联动圈(详见附件1),即:镇街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一级预警“防控圈”,由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心负责人以及各组团联村社团长组成;村社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二级联勤“执法圈”,由镇街组团联村社联络员、基层治理四平台下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以及基层治理四平台下沉部门执法人员(即专业网格员)组成。二级联勤“执法圈”可依托防区警务站建设,设立由单个村社或多个村社执法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加强工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网格为三级多元“共治圈”,由网格长、网格指导员、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以及居民群众组成,共同构建起服务内容精准、联系渠道畅通、社会参与广泛的社会共治体系。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实体化”运行机制。一级预警“防控圈”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要发挥镇街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指导核心作用,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中心工作落实、难点问题化解、人员队伍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二级联勤“执法圈”由镇街组团联村社联络员、社区书记负责,要发挥村社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执行枢纽作用,推动工作任务统筹、执法力量共用、简单事项联处、矛盾纠纷联调;三级多元“共治圈”由网格长负责,要发挥基层网格基础保障作用,推动基础信息收集、隐患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同时,二级联勤“执法圈”要统筹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下沉部门执法力量的综合即战力,管好用好这支专业网格员队伍,围绕基层治理四平台下沉力量(专业网格员)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积极开展网格上报式执法支撑或主动出击式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网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立足平台定位,有序推进顶层设计、增量开发、优化提升。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联办,聚焦基层治理中重要、高频、急迫的多跨事项,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梳理基层治理重大需求,加强多跨协同应用开发,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突破,推动多跨事项实现线上线下集成高效联办。优化调整全科网格治理机制,同步迭代升级全科网格治理模式,探索网格员队伍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提升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实效,提升网格工作智能辅助能力,切实解决入格事项权责不对等、队伍建设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胆探索、有序推进,量化进度、强化督导,确保“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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