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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室教师使用守则
语音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也是价格昂贵的电子设备,为使语音室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依据我校有关规定,特制定语音室教师使用守则。
使用语音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语音室上课。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语音室上、下课由任课教师(或教师制定班长)送取钥匙。上课钱,任课教师须检查学生穿鞋套的情况,指导学生按座位表入座,不得随意更换。
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愿意;若当时不报告,事后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食、饮料带进语音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口香糖、乱丢纸屑和乱写乱画。
凡首次到本室上课的学生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位置坐好,并在教师或管理人员指导下学习操作方法后,方能正式上课。
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应及时告知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摆弄、调换设备或私自调换座位,不得将设备或其他公物带出本室。
不得利用本语音室设备转录非教学用的音像材料。
下课后将仪器设备整理复原,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语音室。
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设备造成损失者由事故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再根据有关规定,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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