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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XX,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形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某某、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 适时开花, 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 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 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2.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3.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5.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围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二、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修剪
1.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6.乔木修剪
(1)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4)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5)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①行道树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1.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 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
2.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3.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4.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5.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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