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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系统执行的政策规则之一
管理机构组织和资格审查流程篇
管理机构的组织方式
管理机构一共有6类:政府职称办、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单位、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前面5类都是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可作为职称申报人员的依托单位,内设机构是没有独立法人的单位,不能作为职称申报人员的依托单位。
管理机构的组织像家谱,是分层组织的,顶层是省职称办。
管理机构的建立方式
管理机构是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建立的,上层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隶属于她的、被她直接管理的下层管理机构。
省职称办是预先建立好的。
省职称办***、各省直机构(包括厅局和省级直管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
******、各市直机构(包括下属局和市级直管单位)、市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办具有初级职称资格审查的终审权。
但是,对于参加评审的职称申报人员,最后还要经过评委会组建单位的审查,认定人员则不必。
经过审查的任何一级管理机构都有权终止其申报资格。
审查流程举例1:某县A中学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委会,假设该***组建。那么资格审查流程是:
A中学、县教育局、县职称办、***、省职称办、***(评委会组建单位)。
审查流程举例2:某县A中学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应该分到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委会,假设该评委会是省教育厅组建。那么资格审查流程是:
A中学、县教育局、县职称办、***、省职称办、省教育厅(评委会组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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