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原煤数据质量核查内容》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附件
原煤数据质量核查内容
一、原煤数据核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3号)》(http://zfxxgk.nea.gov.cn/auto85/201804/t***_3155.htm)中公示的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现将生产煤矿和在建煤矿生产情况核查表反馈你地区邮箱,请与205-6表同口径数据进行对比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反馈数据
反馈文件为“41**-原煤生产情况核查表.xls”(**为两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制
请根据本次反馈表格建立本地区原煤生产产能数据库,并依据能源局定期公布的新增产能和退出产能信息及时进行维护。同时加强同本地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确保国家统计局原煤生产数据的权威性。
二、报送要求
请于9月12日前,将填报完成的“41**-原煤生产情况核查表.xls”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局能源处邮箱(sjnytj@ha.stats.cn),反馈邮件主题为“41**-原煤生产情况核查”,**为两位地区代码。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原煤数据质量核查内容》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原煤数据质量核查内容由用户“swallowliu1231”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