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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律师人身险统保项目方案
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总保险费
省律协会员补贴20%
实际缴纳保费
备注
方案A
意外身故、残疾
10万
26元/人
116元/人
23.2 元/人
92.8元/人
只需 缴纳 实际 数额 即可
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00%)
1万
重大疾病(40种)
10万
9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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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40种)
35万
390元/人
意外险增加项目
航空意外50万、客运轨道交通、轮船20万、营运性汽车5万、自驾车5万,采取同主险各方案累加赔付的方式。
注:1.详细保险方案可到省律师协会网站查看;
2.人身险参保人员包括:执业律师、实习人员、行政人员、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3.人身险参保人员年龄应为16周某某(含)至65周某某(含);
4.有既往病史人员请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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