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治理的通告(电子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长寿府发〔2020〕34号
重***
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治理的通告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市城乡规划条例》《XX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区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内容:***有违法建设。重点治理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
二、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特别是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构)筑物,擅自占绿毁绿的,坚决实施“即查即拆”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实施,依法整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承担。
八、单位或者个人,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建设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九、广大干部群众应主动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支持和配合拆违控违工作。违法建设举报电话:***。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妨碍、阻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
2020年7月28日
(此页无正文)
**_*公室 2020年7月28日印发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治理的通告(电子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治理的通告(电子版)由用户“jlx53727”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