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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制度
一、 一般规则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则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1 、 进行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2 、 化验室内所有药品、样品、试剂和溶液都用标签标明,不得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禁止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 有毒、有刺激性的气体的操作都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如凡属加热蒸发HCl、HNO3、H2SO4、HF、过氯酸或开瓶使用这类浓酸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时需要借助于嗅觉判别少量气体时,决不能将鼻子直接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当用手将少量气体轻轻扇向自己的鼻孔。
4、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人。
5、 加热、浓缩液体的操作要十分小心,不能俯视加热的液体,加热的试管口更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浓缩溶液时,特别是有晶体出现时,要不停搅拌,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尽可能带上保护眼镜。
6、 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不能溅在皮肤或衣服上,更应保护眼睛,稀释时(特别是浓硫酸)应在不断搅动下将它们慢慢倒入水中,浓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
7、 回流和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或玻璃球,以防溶液因过热暴沸而冲出,若在过热后发现未放玻璃球,则应停止加热,待稍冷后再放。否则,在过热溶液中放入沸石(或玻璃球)会导致液体迅速沸腾,冲出瓶外。
8、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溶液溅出伤人。
9 、 化验室内禁止进食、吸烟。凡属使用剧毒、强腐蚀性药品,如KCN、浓HNO3、HF、NaOH等,必须带橡胶手套和手指套,用后洗手。有毒的药品(如铬盐、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氰化物等)严格防止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的废液也决不能倒入下水道,可回收后集中处理。
10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伤人。
二、 用电安全
1、 化验室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进行修理。
2 、 所有电器和设备必须接地线,保险丝的标号、规格及负荷要符合规定,严禁用铜丝、铝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 突然断电时,要及时关闭使用的电气仪器的全部开关。
4 、 不准使用绝缘损坏或老化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
5、 化验室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关掉除培养箱、冰箱以外的所有电源。
6 、 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还需人工定时监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放入烘箱和高温炉加热。
三、 防火防爆
1 、一般规则
(1)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具。化验室人员要熟知这些器具的使用方法。
(2)操作、倾倒易燃气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贸然敲打。
(3)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在蒸馏可燃物时,要时刻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5)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灯火,以防着火。
(6)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质,因为反应时可能形成危险的产物。
2 、灭火
一旦发生火灾,化验员要冷静沉着,及时采取灭火措施。若局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湿抹布或石某某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烧伤。
吞服:口腔、食道、胃粘膜糜烂。
迅速用水、柠檬汁、稀醋酸或2%硼酸水溶液洗涤。
禁洗胃或催吐,给服稀醋酸或柠檬汁500mL,或0.5%盐酸100-500mL,再服蛋清水、牛奶、淀粉糊、植物油等。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对上呼吸道及眼结膜有刺激作用,结膜炎、支气管炎、胸痛、胸闷
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吸氧,用2%碳酸氢钠洗眼。
硫化氢
高度危害
眼结膜、呼吸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急性:头晕、头痛甚至抽搐昏迷,久闻不觉其气味更具危险性。
移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吸氧,生理盐水洗眼。
化验室内应常备:5%的硫代硫酸钠溶液、2%碳酸氢钠水溶液、2%硼酸水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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