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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 2020的变化
1. FCA货交承运人术语下添加已装船批注。
在老版本中,货物的交付是在船上装载之前完成的,承运人有义务签发带有船上注解的“已装运”提单或“已收到”提单,仅当货物实际装在船上时才会签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FCA Incoterms?2020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交易双方可以同意,买方将指示其承运人在将货物装上船前,向卖方签发并交付提单Bill of Lading。
船公司和卖方有义务通过银行渠道将提单转交给买方。ICC意识到了市场需求,同时注意到FCA条款设想的交货点与船上提货单要求之间存在理论上的不一致。
2.成本出现在每条Incoterms?规则的条款A9 / B9中;在Incoterms?2020中,确定买卖交易方所承担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术语DAP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在DAT中,卖方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中卸下后即交付给Terminal”。同时,在DAP术语中,卖方“在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交付了货物”Incoterms?2020进行了两项更改。条款的显示顺序颠倒了(在Incoterms?中2020版DAP列在DPU之前,而Incoterms?2010 DAT列在DAP之前。规则名称也已从DAT(在终端交付)更改为DPU(在卸货的地方交付)。这个变更旨在强调目标位置可以是任何位置,而不一定是在某个Terminal,比如XX或空港,可以是任何地点。当然,卖方必须确保这个地点是具备卸货的能力的。
7.安全要求和辅助成本;Incoterms?2020现在明确将安全相关要求和辅助成本的责任转移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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