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安徽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报销管理,明确资金管理责任,规范学校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以及离退休等各项经费支出报销管理。
第二章 报销凭据要求
第三条 税务发票必须有统一套印的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新版OFD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性收据、非税收入收据等必须有财政部门的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外文票据(Invoice/Receipt)报销时应当根据支付方式出具境外汇款申请书或银行卡支付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四条 原始票据的基本内容及开具要求:
(一)原始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号码、付款单位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信息、开票单位印章等。
(二)原始票据的填开须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印章清晰,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挖补。若票据填开有误,应当由开票单位重新开具。
(三)除车船票、飞机票等必须填开个人姓名或内部具体单位的票据外,税务发票、财政票据等原始票据抬头应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四)原始票据内容无法填开明细时,需取得明细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税控系统开具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清单,也可凭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通过网购方式,需取得订单明细。
第五条 税务电子发票和财政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和使用规定与纸质票据相同。报销人可自行打印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电子发票需录入财务网络报销系统进行查验,不得重复报销。
第六条 校内自制原始凭证(如劳务费发放表、入库单、出库单、采购申请表、固定资产验收单、维修申请单等),须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制、审签后作为报销附件。
第七条 如原始票据遗失,应取得原开票单位同一票据记账联或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同时书面说明情况,由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审签后据实报销。
车船票、飞机票等票据丢失的,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经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确认,以订单和支付记录作为报销依据。
第八条 票据装订要求
按业务类型分类装订,张数较多应分页装订。每张票据正面朝上,四角平铺附在粘贴单装订线右侧,整体不超出报销单的边界。
第九条 为保证发票真实性,新版OFD电子发票须提供签章验证结果作为附件。
第三章 报销期限和结算方式
第十条 各类费用需在取得原始票据后1年内完成报销手续,1年以上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无现金报销。各项公务支出一般应通过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无特殊原因,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提供银联签购单或网银支付记录。如遇公务卡信息变更,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以免影响报销。
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和转账方式结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报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第十二条 人员费用打卡发放。校内人员劳务费需并入工资合并计税;校外人员来校讲座、咨询、评审等费用,须在财务网络报销系统中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由学校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相关报销流程
第十三条 校内各部门(单位)教职工、附属医院职工、研究生,采用网上报销方式的,由经办人登录财务处网络报销系统,选择经费项目、录入报销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时,在财务网络报销系统创建“借款单”。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包括借款的项目名称、日期、事由、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同时根据经费审批权限经有关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办理。借款人须为学校教职工。
第二十二条 暂付款办理实行“一事一借、按时清理、按时结算”原则,凡未按期清理暂付款的,学校将停止个人、部门继续办理其他暂付款业务。对逾期无故拖延暂付款清理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如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相关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 安徽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指南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由用户“church88”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