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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体函〔2017〕14号
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
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理健康教育形势严峻,不少单位与学校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有些学校甚至尚未建立科学严谨的识别与干预机制,***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现将**_*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4〕66号)和《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市中小学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评估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心理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班主任组成。心理评估小组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高危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与跟踪,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各中小学每年9月要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检测,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以便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危机评估标准请参照《**_*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4〕66号。
3. 制定及上报干预方案:针对三类危机学生制定干预方案,一般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方案在校内进行备案;严重心理危机及重大心理危机学生(即心理高危学生)***。
各校于4月10日之前完成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各县(市、区)由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于4月15***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局直属学***。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孙某某,电话:***;手机:***。QQ:***
附件:1.**_*小学生心理危机识
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2.**_*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
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
*_**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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