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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版) 2018—10—26 发布 2018—11—01 实施 国家电力*** 发布 目录 前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总体要求·································································3 5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7 5.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7 5.2 高压设备的巡视 ··················································9 5.3 电气操作 ··························································10 5.4 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分类和相关规定 ···················15 6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5 6.1 工作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5 6.2 工作票制度 ·······················································16 6.3 工作许可制度 ····················································21 6.4 工作监护制度 ····················································21 6.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3 7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4 7.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 工作的技术措施·················································24 7.2 停电 ································································25 7.3 验电、装设接地线 ··············································26 7.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9 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30 9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和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31 9.1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1 9.2 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34 10 在 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5 10.1 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室及工作环境的基本要求····35 10.2 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巡视、检修 等工作的基本要求··············································36 10.3 六氟化硫气体管理、操作基本要求························37 11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 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9 12 在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0 12.1 在二次系统上工作填用工作票的规定·····················40 12.2 在二次系统上工作填用安全措施票的规定···············41 12.3 二次系统工作前的准备·······································42 12.4 二次系统工作中的安全规定·································43 13 电气试验 ······························································45 13.1 高压试验·························································45 13.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47 13.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48 13.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48 14 电力电缆工作 ························································49 14.1 电缆工作基本要求·············································49 14.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0 14.3 电力电缆试验安全措施·······································51 15 其他安全措施 ························································5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紧急救护技术规范·························54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 项目、周期和要求 ············································73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登安.高全工具试验项目、 周期和要求 ·····················································77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电气操作票格式 ···························78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79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82 附录 G (资料性附录)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卡格式 ···············84 附录 H (资料性附录)检修设备试运行申请单格式 ···········86 附录 I (资料性附录)检修设备试运行后恢复工作申请单····87 附录 J (资料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88 附录 K (资料性附录)电气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90 前言 《国家电力投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 站电气部分)》(国家电投安环〔2016〕399 号,以下简称 2016 版 电气安规)于 2016 年 10 月份实施,在加强***电力安全管 理,规范各类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减 少事故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 版电气安规实施至今,原有的一些条款已与国家现行法 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或不相符合。 在广泛征求***所属单位意见基础上,对 2016 版电气安规 进行修订。 与 2016 版电气安规相比,本规程主要变化如下: 对“热力与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中工作 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等的任职条件、安全职责进 行了补充、完善和统一,对工作票、操作票票面格式进行了完善, 删除了紧急抢修单相关内容及表格。 根据《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DL/T 692—2008)和 《2015AHA 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对附录 A(资料性 附录)紧急救护技术规范,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 解释。 本规程修编单位: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 本规程审查人:王树东、陶新建、陈晓宇、蒋荣清、谢雷、 祝文伟、李继宏、陈宏、吕浩军 本规程修编人:李继宏、张怀宇、王晨瑜、赵永权、凌宇龙、 陈霄、张建忠、陈德新、尹华群、吴e⒙矫髦恰⑿し崦鳌⒒羝健?李义成、张峰、邓英铠、苏猛业、陆意勇、顾荣跃、胡磊、乔林、 司俊龙。 本规程代替《国家电力投资***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家电投安环〔2016〕399 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国家电力***(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 求。有关工作涉及消防、热力机械、起重等同时执行国家及集团 公司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 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其他行业的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 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通用术语 GB/T 8905—2012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 部分 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 DL/T 692—2008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DL/T 740 电容型验电器 DL/T 974—2005 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 DL/T 1183 1000kV 非接触式验电器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国能安全〔2014〕161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要求 国家电投安环〔2016〕397 号 国家电力投资***电力 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T 2900.50—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电厂(站)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 电能的工厂。 [GB/T 2900.50—2008,定义 2.3 中的 601-03-01] 3.2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of a power system)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 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 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要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注:根据含有变电站的系统的性质,可在变电站这个词前加 上一个前缀来界定。例如:(一个输电系统的)输电变电站、配 电变电站、500kV 变电站、10kV 变电站。 [GB/T 2900.50—2008,定义 2.3 中的 601-03-02] 3.3 电力线路 electric 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 设施。 [GB/T 2900.50—2008,定义 2.3 中的 601-03-03] 2 3.4 断路器 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 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 也称开关。 注:改写 GB/T 2900.20—1994,定义 3.13。 3.5 隔离开关 disconnector 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 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 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 [GB/T 2900.20—1994,定义 3.24] 3.6 低(电)压 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 1000V 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 2900.50—2008,定义 2.1 中的 601-01-26] 用于配电的直流电力系统中 1500V 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3.7 高(电)压 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 2900.50—2008,定义 2.1 中的 601-01-27] 3.8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 气设备。 4 总体要求 4.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单位必须坚持开展有效的反违章活 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 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 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4.2 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 3 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认真开展 危害辨识、分析和控制,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在电力生产工作中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4.3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 次)。 4.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 统,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以及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等安 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4.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涉及工作范围的相关防 火、救火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火灾现场逃生方法,了解使 用相关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要点。 4.3.4 学会紧急救护操作方法(见附录 A),特别要掌握触电急 救等救护法。 4.3.5 掌握电气作业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和控制的基本方法,在 实际工作中确保“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 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3.6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用具。 4.4 作业现场的基本要求: 4.4.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安全工器具 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 GB26859、GB26860、GB26861 等国家 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 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4.2 各主控室、值班室、化验室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 车辆上应配备简易急救箱或存放相应的急救物品,并由专人负 责,定期检查、补充及更换(简易急救箱内物品的配备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4.4.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校准和周期 4 必须符合附录 B、附录 C 中的要求,严禁将安全工器具挪作他用 或任意拆卸。 4.5 其他要求: 4.5.1 各级领导人员均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如 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 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 4.5.2 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 急措施应事先告知每个作业人员。 4.5.3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 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立 即报告。 4.5.4 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和任何工作都严禁约时停、送电。 4.5.5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 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 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4.5.6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 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 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4.5.7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 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 成员的任务分工。 4.5.8 巡视、检查设备必须经值长或值班负责人(运行班长、单 元长)同意,并将开始、结束时间记在运行日志内。 4.5.9 拉开断路器(开关)的操作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a) 拉开断路器(开关); b) 检查断路器(开关)在分闸的位置; c) 取下(断开)断路器(开关)的操作电源熔断器(小开关)。 4.5.10 拉开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5 a) 装上(合上)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电源熔断器(小开 关); b) 拉开隔离开关(刀闸); c) 检查隔离开关(刀闸)在分闸的位置; d) 取下(断开)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电源熔断器(小开 关)。 4.5.11 合上接地刀闸(装置)的操作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a) 装上(合上)接地刀闸(装置)的操作电源熔断器(小开 关); b) 合上接地刀闸(装置); c) 检查接地刀闸(装置)在合闸的位置; d) 取下(断开)接地刀闸(装置)的操作电源熔断器(小开 关)。 4.5.12 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 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的环境中,安全电压 规定为 36V;干燥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下,安全电压规定为 24V;对于潮湿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如金属容器、管道内 施焊检修),安全电压规定为 12V。 4.5.13 带电作业应委托取得国家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并执行 相关国家标准。 4.6 安全教育与考试: 4.6.1 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合格后方能参加 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 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4.6.2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本单 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4.6.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 (管理人员、临时用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6 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4.6.4 外单位参与***电气工作的人员,应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黑 有直径 200mm 白 字,写于白 圆圈 圆圈中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高压配电装置构架的 爬梯上,变压器、电抗 器等设备的爬梯上 500×400 和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 斜杠,黑色禁止标 志符号 黑字 注: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图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所设置的“禁 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和“禁止分闸!”的标记可参 照表中有关标示牌的式样。 89 附录 K (资料性附录) 电气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表 K.1 给出了电气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表 K.1 发电厂(公司)电气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被测试设备 及保护名称 工作负责人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票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条件: 安全措施:包括应打开及恢复连接片(压板)、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 锁开关等,按工作顺序填写安全措施。已执行,在执行栏打“√”,已恢复,在恢复栏打 “√”。 序号 执行 安全措施内容 恢复 (√) 执行人: 监护人: 恢复人: 监护人: 90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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