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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 课程性质与要求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是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一门限选课,3学分,一学期开设。
电子商务是广泛采用新型信息技术或网络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于商业领域后的结果,电子商务形成的社会关系交叉存在于虚拟社会和实际社会之间,具有独特的性质。因此,商务行为在英特网环境下形成的独立的调整对象孕育了新的部门法—电子商务法。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商务活动的主要形式,而电子商务法也将在商事法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总体上属于商法的范畴。
网络没有中心,也没有国界,在网络环境中的商务活动也不受国界的限制。电子商务中的许多问题只有国际社会采取一致规则才能解决,所以电子商务法具有跨越任何国界、地域的,全球化的特性。本书的体系安排,体现了当前我国多数学者认同的体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电子商务法绪论,内容涉及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二,电子商务法本论,内容涉及电子商务主体、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制度。三,电子商务法旁论,内容涉及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税收和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
学习中,应重点掌握电子商务的基本制度,了解相关联的制度。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在教学中应当注意:
1.要系统、全面、准确地阐述课程的基本原理和实务:
2.要注意安排必要的作业和实验,给学生接触实际、分析应用的机会;
3.日常的面授辅导应着重于重点的归纳、难点的剖析以及作业讲解。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教学要求中,按“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要求。
“了解”即要明白、懂得有关内容,一般以选择、判断的题型进行考核;
“熟悉”即要十分清楚有关内容,一般以问答等题型进行考核;
“掌握”即明白、懂得有关内容并能够熟练运用,一般以论述、案例分析、简某某等题型进行考核。
四、多种媒体的教材
1.文字教材
包括主教材和辅助教材。
主教材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要求教材体系完整,文字简洁,概念准确,论证清楚,案例应用恰当,适合成人自学为主的需求,体现电大教学的规律和特点。
辅助教材即通常所说的学习指导书和参考资料,它有三个功能:(1)是学习主教材的向导;(2)是连接主教材和录像教材的媒介;(3)是自学和复习的必要补充,包括作业、案例分析、复习指导等。
教材形式拟采用合一型(即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合为一体)。
2.录像教材
14学时(含复习课),是文字教材的导读、拓展、深化和补充。拟采用专题与案例讲授模式。要求在现有条件下,努力做到教学形式的形象、生动、直观、简洁,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其他教学手段
主要是网上辅导,以帮助学生自学为目的,指出学习要求和重点内容,适当阐释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练习思考题,进行实时和非实时教学交流等。
五、教学环节
1.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网络管辖权问题之提出
(3)网络管辖权的国际立法
(4)各国的司法实践
(5)中国的司法实践
(6)我国对网络管辖权的规定
4.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
(1)UCITA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2)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3)侵权诉讼的法律适用
5.在线争端解决机制
(1)概述
(2)在线争端解决机制运作模式划分
(3)我国的现状
教学重点:管辖权的国际协作,电子证据的认定,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在线争端解决机制。
教学要求:
1.了解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的国际协作内容。
2.掌握电子证据的认定方法。
3.了解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的立法规范和司法实践。
4.掌握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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