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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苏电子信息***委员会
苏电院团字〔2021〕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优
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分团委:
2020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主动融入学校育人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校团委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和比例
(一)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支部团员数的10%;
2、“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的10%;
3、“优秀团干”:不超过各院学生团干部总数的20%;
4、“优秀社团干部”:不超过各院社团干部总数的10%;
5、“优秀社团干事”:不超过各社团总会员人数的10%;
6、“青年五四奖章”10人,各院推荐2名,校团委推荐2名,学工处推荐1名,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
7、“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各院推荐1名教师,校团委推荐3名教师;
(二)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分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评选3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分团委为单位,不超过分团委所属支部总数的15%;
3、“优秀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的20%(各分团委可报一个社团参评)。
二、评优条件
(一)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组织观念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2、“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从所有注册志愿者中产生, 认真履行会员义务,集体观念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并在志愿者活动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好,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能带领广大团员和同学按照校团委的布署积极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优秀共青团干部任职一般应满两个学期,工作成效显著,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4、“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会员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社团工作中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成绩优良,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社团主题活动,组织能力突出,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优秀社团干事”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社团的工作,能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一年内无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群众基础好。
6、“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好,带领广大团员和同学按照院团委的布署积极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成绩优秀,在科技创新、校园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导员
先
进
事
迹
(请另附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
分
团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
总
支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团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栏不够可附纸,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一份由各分团委存档,照片均使用电子照片。 校团委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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