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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机管〔2019〕51号 签发:范某某
***属XX市白茅岭学校(XX市白茅岭学校军天湖分校)保留
2辆公务用车编制的情况说明
**_*车管处:
原“XX市白茅岭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XX市军天湖学校”创办于1962年,两所学校现前均隶属于**_*(当时均无独立法人),主要承担监狱及农场职工子女的义务教育。2017年11月30日上述***接管,又于2018年3***员会批复,两校撤二建一,新建“XX市白茅岭学校(XX市白茅岭学校军天湖分校)”,并下发独立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校和军天湖分校两个校区的实际情况和用车需求,特为该校保留2辆公务用车编制,以保障两校区日常教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说明
附件:
1、***《关于XX市白茅岭学校(XX市白茅岭学校军天湖分校)保留两辆公务车编制的情况说明》
2、《***有关皖南农场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宝编[2018]25号)
***
2019年6月10日
**_* 201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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