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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考试安排一旦公布,所监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监考职责,提前10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人员。
所有监考人员须佩戴证件上岗。监考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在考场中交谈、不得擅自离岗等,一经发现,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试卷、考生数据由主考教师负责带入考场,要提前做好考生数据格式转换处理工作,确保考场排坐系统运行正常。
监考当日,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提前到岗,做好考场布置:
黑板板书: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禁止携带手机等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即终止考试,将学生带离考场交至考务办,同时记录学生姓名及其作弊情节;监考人员应将学生的作弊事实填写在考场记录中,在试卷“总分栏”内注明作弊,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表、试卷一并交主监考教师。
9、考生不得中途暂离考场,若因特殊情况不得不暂离考场,须有监考人员陪同,不得让考生单独离开。
10、考试结束时,应要求学生将考卷反扣桌面等待教师收卷,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走动。收卷时主监考应坚守讲台,维持整个考场秩序,严防交卷时的违纪作弊行为;其他监考教师负责收卷、清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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