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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
为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建立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XX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XX省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遴选和推广工作,以及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组织推荐工作。
一、技术范围
(一)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节能技术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二)低碳技术。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为基本特征的技术,广义上也包括以减少或消除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特征的技术。
二、组织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和推广的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有关机构。
三、推广原则
实行自愿申报、科学遴选,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推广和动态更新的原则。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评定、推广和培训等,均不向技术提供单位收取费用。
四、技术申报
(一)申报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重点节能技术提供单位应编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见附件2),以及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见附件3),提交推荐单位。
重点低碳技术申报单位应填写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4),提交推荐单位。
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技术概要;
2. 技术原理和内容;
3. 评价指标,包括节能能力、经济效益、技术先进性、技术可靠性及行业特征指标;
4. 推广建议;
5. 结论;
6. 附件。
(二)技术提供单位应将相关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所在市(含XX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或省级行业协会,也可通过省有关部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中央及省属企业、科研机构等技术提供单位可直接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将推荐文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汇总表》(附件1),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四)2014年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时间截止12月15日,以后每年申报时间截止5月20日。
四、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遴选
(一)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遴选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用指标和特征指标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主要评价指标包括:
1. 节能减碳能力:预计能形成的节能量(建筑、交通等行业主要参考节能率指标),预计能形成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其他温室气体减排量可根据附件5进行折算);
2. 经济效益:单位节能量投资额XX态投资回收期,单位二氧化碳减排量投资额XX态投资回收期;
3. 技术先进性;
4. 技术可靠性;
5. 行业特征指标。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受理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请材料后,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遴选:
1. 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通知要求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遴选环节;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组织申报单位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还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25: 2800
HFC-134a: 1300
HFC-143a: 3800
HFC-152a: 140
HFC-227ea: 2900
HFC-236fa: 6300
PFCs:
CF4: 6500
C2F6: 9200
注:Ⅰ 如果申报的低碳技术实现减排的途径为以上途径之一,可按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估算;如果实现减排包含两种以上途径,则总碳减排量为各类途径所产生的减排量之和。
Ⅱ 考虑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值尚没有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属机构所接受,表中非CO2温室气体采用的折算当量系数源于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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