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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之“村财乡管”工作问题和难点思考
近两年,脱贫攻坚伟大工程促进基层经济运行不断创新,催生出各类***、乡镇专业合作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引领创办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其中,以基层政府名义成立的***、以基层村(社区)党支部成立的各类专业合作,介于其特殊地位和性质,有必要成为当前和今后“村财乡管”工作创新开展和重点关注的对象。
关于政府***,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等企业(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关于党支部引领创办专业合作社(支部书记或其他是中共党员担任法人,其他村干部和社会股东担任股东或理事会成员),与纯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有巨大差别,从经济运行架构来看,它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组织,从管理架构来看,它又是一个准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
不管是***或是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上级扶贫资金的注入,有巨大风险(有些乡镇,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将没有按规定使用的节余扶贫资金注入到专业合作社中,实质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规避行为。因为合作社作为经济组织,其运行必然有盈亏,资金流失浪费了,都可以归为合作社经营不善,从而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第三,党支部引领创办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从其人员构成的角度来看,其法人和大部分股东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说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村干部、股东,又是普通村民),所以,还应考虑到因换届或其他原因导致村支两委人员变动后合作社的股份构成、债权债务划分等。第四,受专业合作社人员专业文化素质影响,其不可能均配备专业财务工作人员管理财务,所有合作社账务纳入乡财政所管理也不现实或不利于经济高效运行,这就为村财乡管工作提出更要.高求。
综上,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应成立联合调研组,就以上问题和难点以及还未发现的其他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从制度运行法律层面上解决监管难题,扫除监督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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