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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
工作公告
根据《**_* **_*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_** *_**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滨人社字〔2021〕4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现就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
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二、申报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_**官网
(http://rs.binzhou.gov.cn/)首页→网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将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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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参保单位通过单位端待办事项中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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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发放
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返还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直及各县(市、区)于月底前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四、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为确保参保单位顺利办理申报工作,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或微信工作群进行咨询。
市 直:0543-*** 滨XX区:0543-***
XX区:0543-*** XX县:0543-***
阳某某:0543-*** XX县:0543-***
博XX县:0543-*** 邹某某:0543-***
开发区:0543-*** 高XX区:0543-***
XXXX区:0543-***
*_**
?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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