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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龙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排查化解,切实维护春节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门安办发〔2012〕1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区信访工作的通知》(门信联办〔2012〕2号)和《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可燃物清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门防办字〔2012〕2号)等文件和全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控工作
1.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1月19日,局领导分成5个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安.大全检查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安.大全生产事故。要重点对各业务管辖的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和施工工地、生产车间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控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停止运营使用,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的看护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1.春节期间,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安排了解情况、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同志参加应急值守,强化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局机关和各单位的值班员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处置程序,遇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主管和主要领导,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位并妥善处置,严禁越级信息报送事件发生。春节期间(22日至28日),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
3.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4.各科室、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情况及时到位处置。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和单位一把手外出,要逐级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离京。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预案、落实防控,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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