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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资金和项目效益,按照《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央直达资金包括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纳入直达资金监控范围的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具体范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文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为准。
第三条 ?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严格遵守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设和进展,按照上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开展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条 ?学校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以及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统筹提出直达资金分配方案,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监督预算执行,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健全直达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制定项目审核、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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