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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方 案 汇 编
徐某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6月
徐某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徐 营 商 办 〔 2019〕 10 号
关于印发《 徐某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方案》 的通知
各 县 ( 市 ) 区 委 , 县 ( 市 ) 区 人 民 政 府 , 徐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徐 州 高 新 区 , 市 委 各 部 委 办 , 市 各 委 办 局 ( 公 司 ) , 市 各 直 属 单 位 , 驻 徐 各 部 省 属 单 位 :
《 徐 州 市 营 商 环 境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已 经 市 营 商 办 研 究 同 意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
徐 州 市 优 化 营 商 环 境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9 年 6 月 17 日
目 录
1. 徐 州 市 开 办 企 业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
2. 徐 州 市 办 理 建 设 许 可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3. 徐 州 市 获 得 用 水 电 气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4. 徐 州 市 不 动 产 登 记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5)
( 10)
( 33)
5. 徐 州 市 纳 税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36)
6. 徐 州 市 跨 境 贸 易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7. 徐 州 市 办 理 破 产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8. 徐 州 市 企 业 注 销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9. 徐 州 市 获 得 信 贷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40)
( 43)
( 48)
( 51)
10. 徐 州 市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56)
11. 徐 州 市 执 行 合 同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59)
12. 徐 州 市 劳 动 力 市 场 监 管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62)
13. 徐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68)
14. 徐 州 市 降 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71)
15. 徐 州 市 招 标 投 标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16. 徐 州 市 政 务 服 务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78)
( 81)
17. 徐 州 市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 保 护 和 运 用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97)
18. 徐 州 市 市 场 监 管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00)
19. 徐 州 市 创 新 创 业 活 跃 度 和 人 才 流 动 便 利 度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06)
20. 徐 州 市 市 场 开 放 度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11)
21. 徐 州 市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群 众 满 意 度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18)
22. 徐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38)
23. 徐 州 市 综 合 立 体 交 通 指 数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52)
24. 徐 州 市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57)
25. 徐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优 化 提 升 工 作 方 案
( 169)
*_**企业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切实简化企业开办的环节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大力推进企业 开办从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办理全流程网 上办理。鼓励涉企登记部门在现有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的前提 下,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 水平。通过切实提升登记便利度,进一步实现流程优化、耗时降 低、费用减省,确保在 2019 年年底*_**企业三个工 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通过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创新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 窗受理”,同步核准,涉企证照统一免费邮寄送达。
1.在保留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等专业服务窗口的基础
上,增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一站式受理相关业务,负责企业 申请材料的受理和传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工商登记、刻 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等集成服务。推进“企业开办”申请 一次性申报,相关申请表格统一填写,材料统一准备,统一递交。
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办、公安局、税务局,
人行*_**支行
2.鼓励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逐步拓展“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一站式受理功能,试点归集汇总营业执照、公章、税务发票,通 过政务专递统一向申请人免费邮寄。
完成时限:2019 年 11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办、公安局、税务局,
人行*_**支行
(二)推广使用**_*全链通平台,实现“企业开 办全链条”网上受理
3.积极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引导企业申请人通过
**_*全链通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 签发执照后,企业申请人可在该平台同时在线向公安、银行、税 务等部门申请,并行办理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 事项,实现“一网申请、并行办理”的涉企基础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完成时限:2019 年 8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办、公安局、税务局,
人行*_**支行
4.下放公章刻制业审批权限,公章备案办理全部下放至公章 刻制业经营单位;全面纳入政务“一张网”,落实“多证合一”,公 安部门在平台上公布印章刻制单位名录、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印章刻制网点;开展“互联网+”公章刻制办理 服务,实现公章刻制申报、公章备案申请、进度查询、资料上传 和预约领取网上办理功能。
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在取消银行开户许可后,要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将开户资料 信息通过电子化传递方式报送完成备案;组织辖区内银行机构采 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开通银行官网、手 机银行、微信银行等账户预约服务;严格账户管理,优化企业开 户环境,压实银行机构账户管理主体责任,督促银行履行对企业 法人开户意愿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义务。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人行*_**支行
6.依据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及时为企业完成电子税务局在
线自动开户,并提供新办企业套餐首次申领发票的线上申请功 能。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互认
7.积极对接涉企事项的办理部门,及时汇总相关数据至江苏 政务服务网(XX)。
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 8.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利用率,高度重视江
苏工商监管信息平台数据交互使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传输企
业最新登记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采集使用并加强上传相关企业
许可、备案、执法信息等数据。
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办、公安局、税务局、
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人行*_**支行
9.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要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市政务办 要归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备案信息,协调相关审 批、登记部门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XX)以在线调用等方式, 获取申请人的登记、许可信息。大力推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积 极运用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企业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董事、监事等人员的实名认证。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
政务办、公安局、税务局,人行*_**支行
徐某某办理建设许可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工作目标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通 过统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压 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力争 2019 年办理建设许可工作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审批流程
科学合理划分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 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等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 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该阶段由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完成。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牵头完成。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3、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 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牵头,在 19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防办、审图中心 4、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土地、规划、档案、消防、人
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牵
头,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办,市各有
关单位
(二)实行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气象等技术审查并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在市联合审图评估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 窗口,综合窗口牵头受理后,由图审机构在 15 个工作日(工业
项目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性审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 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审图中心、住建局、人防办、气象局
(三)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实行土地、规划、消防、人防、
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联合竣工验收 窗口,在工程建设项目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可以
根据竣工验收需要,向联合竣工验收窗口申请限时联合验收服
务。受理当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相关材料推 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等验收部门进行审查,各相 关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联合竣工验收窗口反馈审 查意见。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各相关验收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 程和标准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验收。踏勘验收通过的,各相
关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验收意见和认可文件 反馈联合竣工验收窗口。踏勘验收未通过的,各相关部门应一次 性提出不通过验收的原因及整改要求,由联合竣工验收窗口统一 发放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后,向各专业验 收部门申请验收。对于再次申请验收的,专业验收部门应在 3 个 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推行建 设项目“三测合一”工作(本阶段计时只是一次通过验收时间)。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政务办、人防办,
市各有关单位
(四)完善审批体系
1、开展“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服务。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平台建立空间协同机制,“一张蓝图”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加 快项目落地;建立“多规合一”服务协同机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 方案,简化项目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2、“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按
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本地区“统一”的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 接,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 信息共享、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办、工信局
(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3、“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 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 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4、“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
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
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XX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 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 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5、“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
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
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办,市各有
关单位
(五)规范审批收费。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中介服 务收费,调整并公布收费清单。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 费“一站式”服务窗口。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政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六)推进区域评估,制定区域评估细则。探索在开发区、
高XX区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 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 审结果。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
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徐某某获得用水电气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优化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燃气接入流程,压缩办理时 间,简化申请材料目录,实施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举措,降低 企业用水电气成本,增强水电气供应可靠性和透明度,力争 2019 年获得用水电气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获得用电
1、流程
1.用电报装申请。简化办电手续,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国 网公司收资要求,简化客户办电申请资料(见附件 2),并在客 户申请时同步调阅历史资料,确保已有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 期内的无需重复提供。各营业厅、网站、手机 APP 等渠道向社 会公布客户办电申请资料清单。
完成时限:2019 年 6 月 责任单位:XX***
2.方案答复。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供电企业正式受理
申请后分别在 2 个和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重要用
户考虑其特殊性,供电方案答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加大电网容量开放。低压供电容量上限统一提升至 160 千 瓦。对于建筑工地、移动基站、泵站、排灌站等对电能质量或供
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其他特殊情况者,也可实行高压供电;在电
网可开放容量以内的用电,供电企业按照“先到先得” 原则实行 就近开放,实现用户接电时间、成本双节约。
完成时限:2019 年 6 月 责任单位:XX***
3.行政审批环节。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
打造“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企业开办流 程。实施规划许可、掘路、占路许可、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 的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本实施方案初期采取书面申请方式,随 着全市政务平台信息共享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全部在线办理。
(1)办理规划许可。规划部门要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在正 式受理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长度
小于 150 米且不破土施工的电力管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视情况扩大其他免办情形。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办理掘路、占路许可。需要挖掘、占用道路的电力接
入工程,市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结合前 期踏勘信息和相关设计图,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理掘路、占路许可。 掘路施工采取“施工与缴费同步”的模式,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 交通部门签订公路修复赔补偿协议,并根据道路管理部门出具的 路面修复缴费单,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缴费。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3)办理绿化许可。涉及绿化搬迁的电力接入工程,园林 绿化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无须报市政府批准的,自受理之日 5 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须报政府批准的,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意见报市政府。绿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 费”的模式,建设单位与绿化产权单位签订移植协议后先行实施 绿化搬迁,缴费在移植协议签订或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缴费 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耗时
4.办理用电耗时。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或由用户委托供电企
业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供电企业应加快工程建设,在取得各项 行政审批手续后,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分别在 5 个和 30 个 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施工。客户出资并自行委托建设的电力接入工 程参照此时限执行。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责任单位:XX***
5.以政企协同为抓手,提高服务效率。推广“不见面审批”服
务,积极争取审批豁免或工程备案制;涉及外线行政审批手续的 审批单位(部门),加快落实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建立事故分析通报制 度,对事故暴露的工作漏洞和普遍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举一反三、强化警示、补齐漏洞、完善措施,真正以追责问责倒 逼责任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17.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进一步落实安全产业省部共建
合作机制,举办首届中国XX安全产业技术设备博览会,加快徐
州国家级安全产业园发展建设,招引集聚安全科技企业,尽快打
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科技产业园。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 设。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整合全市已建应用系统,推进“互联网+ 安全监管”,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类生产性园区(集中 区)形成覆盖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方面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信 息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 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补齐信息化短板。研究推广应用 先进技术装备。督促企业加安.大全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 备,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 动化减人”措施。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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