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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制度
一、主要内容
“村(居)民评理说事”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督促查事五个环节。
“村(居)民评理说事”,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具体抓,指定专人或设立专班接待群众评理说事的工作机制;评理说事点每天由一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 带班。值班人员对评理说事登记造册,谈心记录规范齐全。对说事人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能够当场答复的要立即办理,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评理说事点工作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真正实现让群众有话能说,有气能出,有结能解,有难能帮的目的。
“集中议事”,评理说事点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进行研判,每季度组织村(居)***组织的法律团队援助座谈会。对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定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困难问题或复杂矛盾纠纷,要立即书面报告镇司法所,司法所限10日内解决。
三、值班制度
按时值班不迟到,热情接待很重要,
耐心听诉不烦躁,适时处理把事了,
疑难问题要移交,勤记台账不可少,
定期评议报情况,为民办事出成效。
四、四有、三议、一考制度
“四有”包含:有值班表,做到有人办事;有专用的记录本,做到反映的问题有据可查;有说事干部电话,让说事的群众及时与干部沟通,快速反映问题;有桌椅茶水,为说事群众提供服务。“三议”制度。在村(居)民说事过程中,急难性问题随说随议随办;敏感性问题村(居)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性问题村(居)民大会共同议、集中办。通过“三议”使村(居)民反映的问题,90%以上在基层得到及时处理。“一考”制度。即说事工作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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