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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褒扬烈士,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现就加强我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认识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资源。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对于促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提升建设管理保护水平,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中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坚持原则,摸实核准,稳步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工作
(一)基本原则。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人为本、尊重习俗、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零散的烈士墓原则上应迁移到烈士陵园集中管理保护。对安葬在家族墓地或公益墓地的有名烈士,如亲属不愿意动迁的,要充分尊重烈士亲属的意愿,在原墓址进行修缮。在动迁过程中,要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好烈士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施。迁移、修缮零散烈士墓是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注重协调,所需经费由区级进行筹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注重引导,赢得群众支持。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社会效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细做实引导工作,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互动效果。
(三)明确管理主体。各镇(乡、街道)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制定完善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形成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作用。区退役军人局是管理的主体单位,要与镇(乡、街道)签订管理协议。原则上烈士陵园的实行集中安葬管理,对不迁入烈士陵园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镇(乡、街道)可与其亲属签订管理协议进行管理,但要符合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要求。
(四)强化督查检查力度。各地要加强统筹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区不定期对各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确保每一个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都受到管理保护。对工作滞后或管理保护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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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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