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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浙人社函〔2016〕18号
**_*等4部门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关于开展2016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的新情况、新特点,突出“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主题, 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更好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
一、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扶贫办、工会、妇联组织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本地农村和各类用人单位,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收集供求信息,搭建对接平台。
二、各地要通过举办“省内人力资源余缺调剂招聘会”、“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巾帼专场洽谈会”等特色招聘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三、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扶贫办、工会、妇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及时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请于23月25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分别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和省妇联, 3月25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蔡一帆
联系电话:0571-***;电子信箱:zjjy_gx@163.com
省扶贫办 林某某
联系电话: 0571-***;电子信箱:zjsfpb@126.com
省总工会 郑某某
联系电话: 0571-***;电子信箱: bzb3265@163.com
省妇女联合会 胡某某
联系电话: 0571-***;电子信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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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 月1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促进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定于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在全国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在春风行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6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女性人数”指在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活动期间,跨地级市以上妇联组织的劳务输出农村妇女劳动者人数。
2.“自主创业成功女性人数”指在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活动期间,地级市范围内自主创业成功的妇女劳动者人数。
**_*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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