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_*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FBM-CLI-10-129)》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17修正)
发布部门 : **_*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 **_*公告第58号
发布日期 : 2017.07.31
实施日期 : 2017.08.01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省级地方性法规
法规类别 : 人大议事
**_*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1988年6月27日**_*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2月22日**_*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_*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8月21日**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19日**_*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7月28日**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下列重大事项由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
(一)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调整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
(三)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决算;
(四)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的重大措施;
(五)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措施;
(六)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
(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
(八)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
(九)实施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
(十)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重大事项;
(十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有关重大事项;
(十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十三)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确定等;
(十四)与国外建立省级友好关系;
(十五)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六)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七)撤销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十八)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不适当的执行司法解释的规范性文件;
(十九)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省人民代表大会交由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十一)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作出决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规定执行;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_*员会监督条例五十六条
? 北大法宝:(doc.001pp.com) 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法宝V6有何新特色?
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https://pkulaw.com/lar/e74e6f78a01991a202c292a***abbdfb.html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_*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FBM-CLI-10-129)》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FBM-CLI-10-129)由用户“ichigokoj”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