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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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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馆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_**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某某。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较少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某某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后,一律收归*_**馆处理。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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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 更新时间2022-12-30 16: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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