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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解读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在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和管理应急疏散演练方面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和操作性。
一、《指南》强调“明确责任”的原则
应急疏散演练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编制依据中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所以,校长(园长)是落实《指南》各项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指南》在演练准备阶段中强调,建立演练机构并落实,演练指挥部及组织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引导疏散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的职责和工作内容,都做出了详尽的规范。
二、《指南》强调“准备工作要细”的理念
《指南》对演练准备阶段的工作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四、《指南》强调“灵活机动”的原则
《指南》规定: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在就餐、午休时间和夜间疏散演练,是要求学校在各种时间和地点进行演练。(笔者认为也可以在放学等时段进行)目的是要求学校处理好演练与教学等工作的矛盾。
五、《指南》强调学校要“积淀安全文化”的理念
《指南》的在演练实施阶段,规范了避险科目和疏散科目的七项工作内容,包括各类人员在科目中的临险态度、指挥口令、规范动作、处置办法,涉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学校可通过大量的演练工作,培养师生的安全文化意识,培养师生的安全行为习惯,改变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自上而下、师生是被动的服从,从而使师生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
全面落实《指南》是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相信《指南》的印发,对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从小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都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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