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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含民办幼儿园):
根据**_*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发〔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教育统计数据依托网络直报系统,数据传输手段由原来单机版改变为网络直报,同时实行实名制填报,数据填报系统自动留痕并可追溯,避免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透明度与可控性。教育统计信息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没有召集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后续报表的所有工作事宜将会直接在微信群里通知,请各学校经办人员及时关注群动态。
联系人:郑 静 ,联系电话: ***
附件:1.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项目使用手册(学
校用户)
2.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注意事项
3.各阶段报表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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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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