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广西民族***文件
民师院发〔2018〕56号
????????
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民族***
2018年11月28日
广西民族***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4〕30号)、《***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桂财行〔2014〕86号)、《XX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崇财行〔2014〕424号)、《关于调整XX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崇财行函〔2016〕1号)和《*_*****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的通知》(崇财行〔2018〕3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管理的教育事业经费(含部门预算经费、科研经费、代管经费等)发生的国内公务出差。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有关审批手续。申请出差人员及审批领导应当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出差审批
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前须按规定填写“广西民族***出差审批表”(附件1),报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项目负责人出差,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一)公务出差审批:副校级领导出差须由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须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各单位部门副职出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的校领导审批;各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出差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科研经费出差审批:按照学校制定的《广西民族***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民师院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安排进修学习(读硕、读博、访学)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出单位负责人共同审批。
(四)到国(境)外出差的,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批件,由提供经费的部门审批。
第三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发生的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
出差人员
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含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部级领导、
院士及相当于
院士的人员
火车软席(软卧、软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公务舱
凭据报销
校级领导、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
火车软席(软卧、软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省部级、校级领导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出差,可按“就高”原则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出差时,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等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往返机场、火车站的费用应以地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紧急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不再领取当天的市内交通包干费用。
第十条 因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需要租车外出的,应经过审批,手续完备、票据合规。报销时需提供租车合同或协议,将租车情况说明填写“广西民族***特殊事项审批表”(见附件2),由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共同审批签字加盖公章,附上出差审批表、特殊事项审批表、租车费用发票等凭据,按规定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租车费用。租车费用原则上控制在城市间汽车交通费与市内交通费补助总额内报销,租车期间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因工作需要需租车外出,需事前打报告说明事由、出差时间和地点、出差人员,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如使用科研经费还须由项目所属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相应费用。租车费用报销需办理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支付,如不具备刷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条件的需提供《广西民族***特殊事项审批表》,租车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租车合同。
第十一条 在职人员乘坐飞机的应购买公务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XX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发生的改签或退票费用,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由部门负责人或经费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可按规定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交通意外保险原则只报销一次,出差往返在交通意外保险期限内的,不重复购买。
第四章 住宿费
第十四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五条 住宿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职称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十六条 使用预算经费、代管经费的出差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依照《广西民族***差旅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标准表》(见附件3)执行(差旅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标准,财政局如有调整,学校随之进行调整,另行下文通知)。其中省部级领导、院士及相当职称人员执行省、部级标准;校级领导、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执行司局级、厅级标准;处级领导、副教授及以下人员执行其余人员标准。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七条 住宿费发票应注明具体住宿天数、单价等基本信息,若是定额住宿票或无具体住宿天数、单价的应由宾馆提供入住清单。未按规定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五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八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九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发放标准为100元/人·天(西藏、青海、某地120元/人·天)。?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应当按当地工作餐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交纳的费用不超过伙食补助费标准。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代收费用、出具相关证明给出差人员并将款项支付给伙食提供方进行结算。工作人员可向单位索取相关依据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相关费用,但不作为报销的凭据,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仍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纪律教育,自觉缴纳费用。
第六章 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经批准的租车出差期间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交纳的费用不超过市内交通费用补助标准。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代收费用、出具相关证明给出差人员并将款项支付给伙食提供方进行结算。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用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报销时不需要发票,相关费用由工作人员自觉缴纳。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不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用。工作人员可向单位索取相关依据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相关费用,但不作为报销的凭据,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仍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纪律教育,自觉缴纳费用。
第七章 参加会议(培训)、实习实训、调动、
搬迁等情况的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凭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会议证明(培训证明)及相关领导批示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统一缴纳会务费(含住宿、伙食)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以及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参加会议(培训)期间,住宿与会议(培训)在同一地点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参加会议(培训)人员往返会议或***法的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五条 参加会议(培训)所支付的会务(资料)费必须随同差旅费一同报销,不能分次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各种工作队以及选送学习等,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明确XX本级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崇财行〔2014〕377号)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具体如下:
一、因工作需要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在途期间(公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
(二)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工作期间,区内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区外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均不再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确因特殊情况发生住宿费的,由本单位(学校)从严审批、据实报销。
(三)我校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伙食补助、乡镇工作补贴、通信补贴、交通费、差旅费等)均按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的决定执行。驻村工作队员不重复享受其它伙食补助政策。
二、被市直单位选调(抽调)到基层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市直单位常驻地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基层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补助标准报销。
(二)在市直单位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市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外的,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市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内的,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市直单位报销,学校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
以上第一、二点中学校教职工在外单位工作期间,临时因公被外单位安排出差的,由派出单位按照该单位差旅费规定予以报销;由学校安排出差的,由学校按规定予以报销。出差期间,均不得重复领取伙食补助。
三、外出进修、读硕、读博、做访问学者、支教、顶岗实习等,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差旅费补助标准发给。学习期间或支教、顶岗实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按按学校《广西民族***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民师院发〔2017〕33号)、《广西民族***专业教师顶岗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民师院发〔20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带队指导教学实习、教学采风、教学调研、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实习指导期间的各项补助则按按学校《广西民族***非师范专业实习(见习)管理办法(修订)》(民师院发〔2016〕23号)相关规定执行,不作为差旅费报销。
第二十七条 组织选送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社会***学习及组织选送离职带薪参加其他各种学习(无论是否取得学历)的我校工作人员,可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离职带薪参加其他类型学习的人员,按照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本办法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三十条 学生外出调研、开会和社会实践等,使用预算经费、代管经费开支的,在预算、代管经费的额度内,在途期间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出差期间住宿费参照教职工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为50元和市内交通费20元。
使用科研经费开支的,在项目预算经费的额度内,经科研课题负责人审批同意,差旅费报销按其余人员出差标准执行。
第八章 报销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往返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等交通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原则上当月报销(寒暑假除外),超过两个月不报账的则需提供说明原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参加会议或培训的还应当同时提供经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等其他必需的资料。
票据来源应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出差人员必须履行事前出差审批制度,所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项支出内容和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出差内容或假公济私、多列出差天数等。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参会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等,需同时报销,不得事后补报。
出差发生的住宿费、飞机票、会议或培训费等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对公转账结算,报销时附上公务卡刷卡回执或打印公务卡银行交易流水单并签署持卡人姓名。如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则按《广西民族***公务卡管理办法》执行。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对因挂职及异地任职干部回家庭常某某(指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所在地)出差回家居住等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往返实际发生住宿费的,在本办法规定的住宿标准限额内报销。出差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单位派车出差,主要是指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派车用于城市间交通和市内交通,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单位派车出差公用于城市间交通的,应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除同一预算单位系统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视作单位派车出差,应按规定予以报销市内交通费,并由出差人员按规定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所在单位与提供交通工具的单位属于同一预算单位(指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视作单位派车出差,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相应的,也无须向派车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单位派车应有派车记录,以便财务人员审核。
单位临时性租用车辆进行差旅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差旅费管理;租用车辆进行会议的,租车经费纳入会议费管理;长期租用车辆开展单位公务活动的,租车经费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管理。
除单位派车外,因乘坐顺风车、使用私家车及其他方式出差等无城市间交通费凭据的,符合中短途出差规定的,城市间交通补助按后列条款执行,可凭出差审批单、住宿票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出差当天往返无住宿费发票的,可凭出差审批单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原则上不允许出差人员主动要求接持单位派车或借用其他单位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使用接持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的,应按规定程序支付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家车出差,使用私家车出差的,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油费。
根据《*_*****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的通知》(崇财行〔2018〕380号)文件要求的,学校的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中短途的界定:中短途是指出差起始地和目的地间行车距离在约150公里以内。行车距离可通过科学技术信息工具(如高德导航地图、百度导航地图等)取得,报账时需要附上标识有起止距离的地图截图作为附件。
(二)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报销的规定:
1、按照公务出行便捷高效、力求节约、管理规范的原则,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不能提供有效票据的,可报销中短途出差城市间交通费补助(以下简称补助)。
2、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是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取得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中短途出差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为客运汽车和列车(高铁、动车)。
3、补助具体标准按“既有利于工作,又从严控制”原则确定,且单地单程补助标准不超过从XX乘坐票价最高的公共交通工具到出差目的地所属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域的单程最低票价。
4、个人不能提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效票据的,主要区分以下情况给予报销:(1)个人提供不了双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给予双程的补助。(2)个人不能提供单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但另一单程能出具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票据,对提供不了单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效票据的,给予单程的补助;对能出具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效票据的另一单程,凭票据实报销。
5、出差人员到县(市、区)的乡镇、村出差,不能提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按XX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XX区补助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而县(市、区)到乡、镇、村交通费支出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解决:一是在80元市内交通费中包干解决;二是到乡、镇、村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时,按照公务租车管理办法有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70
XX市
470
330
100
80
71
贺某某
470
330
100
80
72
XX市
470
330
100
80
73
XX市
470
330
100
80
74
来某某
470
330
100
80
75
XX市
470
330
100
80
77
阳某某
470
330
1-2,7-9月
610
430
30%
100
80
78
其他县级
400
280
100
80
79
其中:广西特色旅游名县(阳某某除外)
400
280
1-2,7-9月
520
360
30%
100
80
备注:差旅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标准,财政局如有调整,学校随之进行调整,另行下文通知。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广西民族***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由用户“xnn26126”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