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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伤害的法规条例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某某(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伤害的定义:因为能量(机械能、热能、电能)的传递或干扰超过人体的耐受性,造成组织损伤或窒息导致缺氧以及由刺激所引起精神创伤统称为伤害。伤害是一类疾病,有其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
二、意外伤害
(一)意外伤害的含义指无意识的、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造成人员的损伤,除了躯体外,还包括精神创伤和心理障碍。
由意想不到的原因造成的损伤或死亡,是一种突发事件;
无目的或无意造成的伤害;
属于一类疾病,有其发生的原因,是可以通过干预进行预防和控制的。
(二)托幼机构意外伤害的意外伤害分类
一般伤害:由于小儿本身、外界环境、房屋、设备等原因而发生缝针、肢体骨折、骨裂、脱臼、跌伤、吞入异物等事件
责任伤害:由于保教人员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和园所规章制度而发生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颅脑骨折、烧烫伤、小儿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小儿得急病或病情突然变化未及时发现、体罚、把小儿遗忘在空房内、溺水、窒息等事故经采取积极措施未造成小儿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伤害。
重大责任伤害:由于保教人员失职导致小儿死亡、残废、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伤害发生率㩳0.5%;二天内报告。
杜绝责任伤害。一旦发生后应立即报告。
(三)托幼机构常见意外伤害
1、 外伤(割伤、刺伤、擦伤、挫伤、扭伤)
2、 缝针
3、 骨折(肢体、头颅)
4、 烫伤、灼伤、烧伤
5、 走失
6、 异物入体:五官异物、气道异物
7、 小儿得急病或病情突然变化未及时发现
8、 体罚、变相体罚
(四)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
1、不健全的制度
2、不安全的行为
3、不当的态度和习惯
4、不熟练的技术
5、不安全的环境和用具
6、不适当的监管
7、不足够的知识
(五)托幼机构意外伤害的预防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把制度文化转化为行为文化;
2、确保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
3、规范人员操作,防范意外伤害发生;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适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六)意外伤害的初步处理
急症救助知识
急症救助的目的:减少损伤;
为后续治疗创造条件;
延缓生命;
急症救助首要原则
1、观察心跳、呼吸是否正常
2、 观察方法:看、听、摸
看:胸部起伏
听:心脏跳动
摸:脉搏搏动
心肺复苏三步法
1、开放气道
2、人工呼吸
3、胸外按压
(七)意外伤害的初步处理
1.小外伤的处理
擦伤: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洗净伤口后涂红汞(如表皮破损用消毒纱布包扎)
挫伤:不能揉,24小时内加压冷敷。
切割伤:先止血,用消毒纱布覆盖伤口后送医院处理。
2.烫伤
立即脱离热源,用冷水冲淋;
Ⅰ度烫伤(表皮红)涂烫伤膏、火烫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单)覆盖,尽可能保持伤口干净。
(3)止痛:
用薄的毛巾包住冰袋进行冷敷,以减轻水肿和疼痛。在不增加疼痛的情况下,尽量抬高受伤的肢体,可以帮助减轻水肿和疼痛。
(4)送幼儿去医院。
4.头部摔伤
判断摔伤部位很重要 ——奔跑、滑倒、坠落 出血——送医院。
未出血观察24小时,观察有无嗜睡呕吐、抽筋、意识不清等症状, 立即送医院。
教育幼儿头部摔伤务必告诉成人。
幼儿在园内发生意外,如实向家长说明。
5.鼻出血
安慰幼儿不要紧张,张口呼吸,头略低,用干棉球塞入鼻部,捏住鼻翼5分钟,同时用湿毛巾冷敷鼻部和前额,2-3小时后才能做较剧烈运动,无法止血或幼儿经常出鼻血,应去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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