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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党委组织部文件
鞍钢委组发〔20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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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16〕56号)等有关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发展党员政治标准
发展党员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吸收的每一名党员都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位,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1、科学合理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单位党委要全面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结构、分布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实事求是地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落实计划的具体措施,重点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方案的实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等作出计划。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标准、提高质量;二是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三是均衡发展、规模适度。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积极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入党申请人是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并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做好非党职工群众的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和策,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形成浓厚的政治氛围,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使更多的职工群众知党、爱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3、认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入党申请人中产生。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备案意见同意后,上级党委发给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退还入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4、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教育。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帮助。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事日程,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通报。鞍钢***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
1、鞍钢***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2、鞍钢***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
3、鞍钢***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的意见
4、鞍钢***关于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鞍钢***党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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