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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江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赣农大教发[2011]25号)于2011年4月28日下文,距今有将近八年。近些年,教育部、教育厅针对毕业论文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尤其《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修订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因此,教务处对《江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说明如下:
一、《管理办法》整体框架做了完善,老办法分为十条三十六小点,修订后为六章二十六条,5300余某某。
二、新办法第一章总则说明了修订的目的和依据。
三、新办法细化***长、教研室主任、教务员、指导教师的职责。
四、本次修订的重点是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老办法只对选题、指导、撰写、答辩和成绩评定做了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开题、任务书、中期检查、过程指导、交叉评审和质量监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8]14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增加了选题方向,即学生作品参加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或学科竞赛成果显著,且结项后项目组负责人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经学生(仅限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可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跨学科的项目负责人在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时,可选择指导教师作为其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毕业答辩在学生***进行。
十、新办法规定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学生可以毕业汇报演出的形式,同时每位学生提交一份节目设计报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另行制定学生考核成绩评定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一、新办法规定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视为通过检测,大于30%且不超过50%视为有抄袭行为,大于50%视为有严重抄袭行为。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
十二、其他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江西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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