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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
皖价费〔2014〕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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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根据《**_*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决定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向县以上人防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规划,集中组织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为: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应达6级(含)以上。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1700元,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价。(二)新建居民住宅楼,除第一项规定的外,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应达到6B级。6B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1000元,一类人防重点城市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税收入票据,并严格按照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执行。
??? 四、各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违者要依法严肃查处。
???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_*、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核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3〕195号)和**_*、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房〔2003〕25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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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人防易地建设费换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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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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