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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本市职业培训机构 教学管理人员(校长、教务长)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区职业培训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根 据本市对职业培训机构的整体工作规划,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 求,2020年度本市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校长、教务长)继续教 育将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校长班 (1)2020年前获得《**_*职业培训机构校长岗位证书》(以 下简称“《岗位证书》”)的职业培训机构校长(培训机构的专职负责 人或实际主持工作的副校长)。 (2)承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培训单位中具体负责职业培训工作的 负责人。 (二)教务长班 2020年前获得《岗位证书》的职业培训机构教务长。 (三)其他 2020年以后设立的培训机构(项目),尚未取得《岗位证书》的校 长、教务长有培训需求的也可参加培训,但不计入当年学习记录。 二、 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4日-12月31日期间任意时间段。 培训时长:2课时 三、 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信用体系、社会共治下的培训机构市场发展》 授课教师:**_*评估机构专委会副主任 刘某某 四、 学习要求 (一)培训应由校长、教务长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至各区,并汇总各区提交的相关材料并 统一印制参训记录。 2.各区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本辖区培 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做好“培 训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收发工作。按照《2020年度各区校长、教务长线 上培训情况》,核对教学管理人员学习情况(是否参加培训)并收取“《培 训证书》”或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将《2020年 度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印证及发证汇总表》(附件)及相关 材料于1月31***职业培训处质量管理科(天山路 1800 号 1 号 楼 511 室 ) , 同 时 将 “ 附 件 ”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邮 箱 zhipeishizi@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印证及发证汇总表》 **_* 职业培训处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2020 年度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印证汇总表 辖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注册单位 职务 备注 备注:1.职务应填写“校长”或“教务长”。 2.备注应填写“首次”或“非首次”。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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