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XX******法
为规范校园超市日常经营行为,提高校园超市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和承办校园超***以合同的形式开展合作经营,依合同约定履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对校园超市具有监督管理权,***具有经营管理权。
第二条 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监督管理校园超市经营服务,后勤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校园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园超市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若证件到期,要及时续办。
第四条 校园超市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查体,有各类传染病的不能上岗。
第五条 校园超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一经发现将追究承办校园***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时,承办校园超***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方面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罚意见,并开具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年度抵押金,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合作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2)超范围经营或违规经营;(3)商品未明码标价;(4)价格高于上述第7条规定;(5)经营过期、变质、不合格、违禁商品;(6)超市内外环境卫生不整洁;(7)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8)规避、套利等违规行为;(9)不接受学校监管。
第十二条 校园超市要在显著位置放置意见建议箱,经营活动要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师生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和改进,定期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餐饮服务中心和后勤管理处,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在超市明显位置悬挂信息公开牌:公开经营单位名称、各种证照、驻场经理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学校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法由用户“cls555”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