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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教案)
课题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单元
第一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下册
学习
目标
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热爱宪法、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正确理解宪法设置国家机构、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认识和了解我国国家机构是依据宪法产生的,并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明确宪法和国家机构、宪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重点
理解国家机构的设置
难点
为什么规范权力以及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2019年7月21日,香港部分激进示威者冲击香港中联办大楼,并污损国徽。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等对此强烈谴责。(出示图片)
你看到这张图片,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香港部分激进示威者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哪一部法律?
出示网友留言。
提示 :
愤怒、生气……
这一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运用你的经验
根据你的了解,我国哪些地方和场所可以悬挂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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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
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这些国家机关之间是什么关系?
提示:
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与尊严。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材料阅读
讨论交流
交流分享
通过讨论交流,加深对我国国徽的认识,激发学生爱国主义情感。
进一步加深对国徽常识的了解。
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引入新课
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设置国家机构
播放视频: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如何产生?
小结: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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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阅读感悟
2018年3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某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刘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徐某某、肖培、陈某某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某某、白某某、邹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侯某某、姜某某、凌某某、崔某某、卢某某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XX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探究与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思考:宪法以上条款的规定,明确了哪些内容?
提示:
设置国家机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
小结:
2.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宪法通过设置国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政府的了解认识
懂得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法律要求。
了解国家权力法定的途径和方式
进一步懂得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的道理
课堂小结
宪法不仅设置国家机构并授予其特定的职权,而且规范权力的运行。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不可任性,决不能超越权限、滥用职权,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
培养学生法治观念。
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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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本框内容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形成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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