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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特点,1998年3月12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中文名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
适用于
中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
发布时间
1998年3月12日
目录
1?概述
2?总则
3?代管基金
4?维修基金
5?商业用房
6?成本费用
7?收入利润
??物业经营收入
??附加税
??商业用房经营
8?附则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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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8年3月12日 财基字[1998]7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特点,我们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处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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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股份***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代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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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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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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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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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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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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