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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新增加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规定(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是: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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