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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厦物业管理中心
动火施工安全规程
本《动火施工安全规程》适用于仲量联行所管理的XX大厦,凡在大厦内动火施工的承包商(包括租户二次装修)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程的以下规定,以控制动火施工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
动火施工是指所有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动火施工前,相关施工承包商必须至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许可证》申请,进入设备、容器、地坑或狭小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执行密闭空间施工的相关规定。
遇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不可进行动火施工。
《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24小时,应另行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许可证》必须经管理中心工程部和物业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某某。
在动火施工前,应邀请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动火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动火许可证》所申请的是同一人,动火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在动火操作时间段内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遵守动火须知规定的其它内容。
动火施工期间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负责人对现场巡视频率不应低于每2小时1次。
施工后应清理现场并确保所有余火、隐火均已熄灭,经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负责人检查通过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施工结束后,将《动火许可证》交回管理中心。
在动火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及其员工违反本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时,管理中心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移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等
仲量联行所采取的许可证批准制度、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检查,并不免除或减轻承包商及其员工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商仍须对其不当行为负有全部责任。此动火施工安全规程的最终解释权为仲量联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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