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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小学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十八”不准
1.不准在B栋(行政楼)办公楼内、走廊里玩耍;不准在教室、走廊、楼梯互相追逐、打闹;不准骑栏杆和顺着栏杆爬行或滑行;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要礼让,做到靠右边走。
2.爱护校园公物。不准随意开水龙头;不准玩电源开关;不准上国旗台;不准解树上绑的绳子;不准折断树枝、花草,不准翻爬围墙;不准在墙壁上踩脚印;不准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等处乱涂改刻画。
3.不准去危险地方逗留、玩耍(如公路边、建筑工地、加油站等);不准爬高、爬树、爬栏杆、爬雨棚、爬乒乓球台、爬防护栏、爬宣传栏、爬运动场防护网;看到车辆进校园不准围观。
4.不准带早餐、午餐、任何零食进入校园。
5.中午在食堂用餐的同学不准把饭带到教室吃,饭后悄悄地走进教室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说谎话,不准给别人起绰号;不准偷窃、赌博;不准吸烟、喝酒。
13.不准购买校门口流动摊点上的食品和小动物;不准参与摸奖行为,不准乱吃不卫生及过期变质的三无食品;不准用病人的物品,不准吃病人的食物。
14.不准进游戏室玩各种有害健康的游戏。
15.不准玩火和燃放烟花鞭炮;不准玩竹棍、玻璃器皿、小刀、玩具枪、弹弓等有危险的玩具,更不准将以上危险玩具带入校园。
16.不准跟未成年人或私自下河、下池塘游泳。
17.课间活动有序,不准私自进行危险活动,应听从指挥;集会、观看演出和比赛时,不准起哄扰乱。
18.不准敲诈、欺凌其他弱小同学;不准打架斗殴,更不准纠集校外人员打群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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