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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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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8分,属于重点章节之一,且每年必然会考查案例分析题。本章复习难度不大,重在结合实例对考点理解。重点关注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考点易出案例分析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单选题
3题3分
1题1分
1题1分
多选题
1题1.5分
——
——
案例分析题
1题17分
1题17分
1题6问14分
合计
5题21.5分
2题18分
2题15分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19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作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 合同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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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合同的分类(2级)
按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
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保证合同等
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按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质押合同等
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定金合同
【考点2】合同的相对性(3级)(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
【解释】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是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向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由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考题·单选题】甲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将货物送***,***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2011年)
A.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1)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因此,违约责任也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相对性的例外
(1)合同保全措施(代位权、撤销权)
(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
(3)建筑工程合同(分包)
第二单元?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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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要约与承诺(3级)(2000年案例分析题;2001年多选题;2003年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
1.要约
(1)要约与要约邀请
基本含义
要点
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 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
①内容具体明确(主体、标的、数量)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
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①商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都是要约邀请
②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如悬赏广告)
(2)要约的效力
生效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司某某4月1日***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订购实木沙发,遂***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4月5日,甲公司收***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答案】C
【解析】(1)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导致原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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