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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富散整治办发〔2020〕2号
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摸排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按照5月31***第18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和6月1日县政府关于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落实《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富散整治办发〔2020〕1号)要求,现对专项行动摸排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2019年已完成综合整治的名单内“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回头望和再排查工作,对名单外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为下一阶段认定和取缔提供依据。
二、工作方式
(一)名单内“散乱污”工业企业。以部门包某某、各镇(办)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分组落实,从6月2日起,集中3天时间对全县394户名单内已清理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逐户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情况,是否达到“两断三清”标准,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治。具体包某某情况如下:
工信局
包某某镇(街道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章后于6月5日16时前报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单外新排查出的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分别填写“XX县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摸底表”(附件3)和“XX县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摸底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16时前报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若未排查出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将附件4填“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10日16时前报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整治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严禁不作为、瞒报漏报和徇私舞弊,一旦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附件:1.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表
2.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汇总表
3.XX县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
摸底表
4.XX县新增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摸底
汇总表
5.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包某某表
XX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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