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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交接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各部门正、副主任及助理,在职务任免及岗位交流过程中工作交接的管理。
交接的人员
工作交接的人员包括:移交人、接替人和督办人。
移交人是指离开现职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
接替人是指接管现职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
督办人是指监督工作交接的人员,督办人至少1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指派相关人员。确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其他原因,可由财务部、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参与督办。督办人负责监督在工作交接中人员是否齐全、应交接的工作是否遗漏、交接中是否按规定办理、有无舞弊行为等。
交接的时间、地点
工作交接应在职务任免文件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由移交人与接替人商定后***人力资源部。
工作交接地点原则上应为移交人工作岗位所在地。
交接的内容
工作所需要的各种印鉴、图章等。因工作需要配发的办公设备。
与工作相关的各种文件、记录(含电子文档)等。
本岗位相关工作,包括已处理完毕、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
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交接的程序
移交人根据现职岗位工作和交接内容填写工作交接单(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办工作交接手续。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移交人应负相应责任。
对于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已写出说明,但在接替人继续处理相关业务时出现困难、需要移交人协助时,移交人必须协助办理。
移交的经济责任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移交人承担责任。移交资料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交接单
部门名称:
交接日期:
移交人: 原职务: 新职务:
接替人: 原职务: 新职务:
督办人: 职务:
督办人: 职务:
序号
交接内容
内容说明
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可附页):
本工作交接单共 页。
移交人签字: 接替人签字:
督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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