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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特殊教育学校督导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重要专题会议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得以高效落实,上级来文得到及时办理和贯彻,保证政令畅通,根据学校校委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1. 学校校委会、党支部委员会及重要专题会议确定和部署的重要事项。
2. 学校领导批办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事项。
3. 学校领导专门安排且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4. 关系全校工作大局和全体师生切身利益且需要督查督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职能部门及分工
学校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必要时,可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督办小组,进行联合督查督办。
学校办公室主任是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督办。
三、督查督办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分立项交办、督查催办、办结反馈、核查归档等步骤。
1.立项交办。党支部委员会、校委会等会议结束或收到领导批办的上级文件后,有关校领导和部门应立即按要求着手落实。办公室成员将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进行分解,明确办理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果交督办部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核查归档。对承办单位反馈的情况,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核查落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督办部门将督办事项反馈报告提交主管校领导阅示后,属已办结的,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收齐并整理归档。办公室秘书如实记录上级来文的办理情况,做好督办反馈登记,统一存档。
四、责任追究
1. 对首次未及时按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和督办要求办结督办事项,或按时办理但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由办公室提出建议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批评。
2. 督办坚持“一督到底”的原则。经再次督办,仍未按要求办结的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对本部门进行全面整改。对该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提出建议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给予相应处分。
3. 督办部门要认真客观地记录承办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办理承办事项的情况。各承办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落实督办事项的结果将统一纳入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优、廉政建设考核及其他各类评优活动中。在考核评优时实行“督办落实情况一票否决制”。
XX县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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