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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河完小校园专职保安职责
为了维护校园治安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学校保安人员职责如下:
一、在所属学校的领导下,落实防人身伤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学校及校园周边等责任区域内涉及治安的隐患、漏洞、征兆、苗头、萌芽,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置。
二、保安员有如下权限:
1.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物品、车辆进入校园。
2.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证。
3.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和杀人、放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予以制止并抓获扭送至公安、司法机关,但无罚款、拘留、关押、审讯的权力。
4.对发生在责任区的治安突发事件、刑事案件和治安军事优势,以及治安灾害事故,有权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协助查处,但无侦查、破案权力。
5.按规定协助学校监管员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学校制定有关的规定、制度,提出安全保卫方面整改的意见、建议。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入校。
5.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需对校门出入口进行清理,清除摆摊设点及障碍物,并禁止车辆出入。
6.师生上课期间,禁止人员出入校门,谢绝访客。若学生有紧急情况需要出校时,必须有其班主任的书面出校批准书,若外部车辆或人员来本校送货者,需自行电话联系,由相关教师员工前来门卫处(或电话确认),做详细登记后领其入内。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登记,经与相关人员联系取得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安陪同方可进行。
(2)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家长要接孩子离校时,需经班主任送至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可允许学生离校。
(3)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7.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安保工作任务。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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