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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仓镇辍学报告制度
为有效做好立仓镇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镇各学校实际,立仓镇学校遵照立仓镇人民政府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动作机构为教导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晨检过程中,班主任要认真清点本班人数,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在晨检结束后,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接报告后登记备案。
3、班主任教师向教导处报告后,到校长室打电话问该名学生未到校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
4、班主任将电话询问结果回报教导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并报教育局。
11、如仍未返回,则由主管镇长牵头重新制定方案再做工作。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学生晨检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在晨检结束后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发生登记清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拖延。
3、年级主任: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管片领导:负责与村委会沟通及学生家境调查。
5、主管校长:负责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并负责向主
管镇长通报情况。
立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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