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统一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附件1
XX市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XX市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XX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21名(含XX区3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XX市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3.本次招聘中涉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某某以上(2002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某某以下(1985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某某(1980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20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XX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报考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0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市、XX区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4)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
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XX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统一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统一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由用户“janpy”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