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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小英雄王某某
王某某生于1929年,牺牲于1943年,河北省完县人。他生长的太行山石岭下的河北省完县野场村,11岁时被大家推选为儿童团团长,牺牲时只有14岁。王某某诞生在村里一户贫苦农民的家庭里。在他开始懂事的时候,日本强盗发动了“七七”芦沟桥事变, 侵占华北,战争的火焰烧到了他的家乡太行山。日寇烧杀抢掠的凶残行为,在王某某幼小的心灵燃起民族仇恨的烈火。
有一次,野场村的乡亲们全被日寇赶到村子里,王某某也是其中一个,日寇拿着一份由汉奸金珠子提拱的村干部和抗日军属名单,叫汉奸翻译把他们一个一个拉出来,然后狗汉奸龇牙咧嘴地问王某某:“你就是野场村的儿童团团长王某某吧?”。王某某理都不理这个狗汉奸。“你一定知道八路军的东西藏在那里, 说出来就放你回家。”“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鬼子和狗汉奸!”王某某面不该色得回答。日寇猛地抽出了东洋指挥刀,指着王某某的胸口,狂叫道:“你的小八路,快快的说,你不说死了死了的!”王某某面对日本鬼子强盗的刺刀,想起了“五不誓言”,想起了张喜子和秀大伯,更想起了自己领着儿童团团员宣言的誓言“头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民的眼睛吼道:“大大的八路探子,抓起来!”
“我是来放驴割草的。你们看,那是我割的一堆草,那不是我的小黑驴吗?”李爱民机智地回应。
鬼子看他满身是粪,像个放牲口的穷孩子,一脚把他踢倒,又嘟囔了几句,调头而去。小爱民忍着剧痛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赶着小毛驴直奔小道,顺利完成了送信的任务。第二天深夜,鬼子在这里的临时据点被八路军14团战士和联防民兵收拾掉了。
可惜,这个抗日小英雄在1943年为保护乡亲落入敌手,倒在了鬼子的屠刀下。那年,他12岁。
原名刘某某。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被分配到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并成为中,共候补党员。
1946年12月21日,刘胡兰参与暗杀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的行动。当时的山西省国民政府主席阎锡山派军于1947年1月12日将刘胡兰逮捕,因为拒绝投降,被铡死在铡刀之下,时年15岁。随后,刘胡兰某某,共晋绥分局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
1947年3月26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曾某某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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